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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賽例
參賽資格 -
只限業餘球隊參加.
現役香港甲組球員則不得參予.
球員年齡必須年滿十六歲.
每隊註冊上限為二十五人.
時間及地點 -
賽期 - 由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.
時間 - 星期一至六晚上八時後, 及星期日下午四時後.
地點 - 本港之石地七人足球場. 規劃球場如下.
| 港島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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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上環佐治五世球場
| 上環西區公園球場
| 愛秩序灣足球場
| 柴灣公園二號場
| 維園一號足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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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維園二號足球場
| 維園三號足球場
| 維園四號足球場
| 維園五號足球場
| 維園六號足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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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修頓足球場
| 灣仔摩頓台足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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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九龍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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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亞皆老街足球場
| 賈炳達道足球場
| 佛光街足球場
| 聯合道足球場
| 高山道足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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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九龍仔公園一號場
| 九龍仔公園二號場
| 馬頭圍道足球場
| 牛津道足球場
| 巴富街足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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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土瓜灣遊樂場一號
| 土瓜灣遊樂場二號
| 大環山足球場
| 何文田公園足球場
| 坪石遊樂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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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牛頭角下村足球場
| 三家村足球場
| 秀雅道二號場
| 秀雅道三號場
| 觀塘遊樂場一號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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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觀塘遊樂場二號場
| 康寧道一號場
| 九龍灣遊樂場
| 藍田配水庫一號場
| 藍田配水庫二號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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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長沙灣遊樂場一號
| 長沙灣遊樂場二號
| 花墟公園一號場
| 花墟公園二號場
| 興華街足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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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李鄭屋足球場
| 楓樹街足球場
| 保安道足球場
| 石硤尾公園足球場
| 偉智街足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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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荔枝角公園一號場
| 荔枝角公園第三期
| 深水步運動場
| 摩士公園一號場
| 摩士公園二號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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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摩士公園三號場
| 東啟德遊樂場
| 慈雲山中央一號場
| 慈雲山中央二號場
| 晏架街足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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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詩歌舞街足球場
| 麥花臣足球場
| 九龍公園足球場
| 將軍澳魷魚灣球場
| 將軍澳寶康公園
| | 新界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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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葵涌運動場一號場
| 葵涌運動場二號場
| 林仕德一號場
| 林仕德二號場
| 沙咀道一號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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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沙咀道二號場
| 城門谷足球場
| 沙田排頭村足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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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以上所列為本會認可之球場. 全部經上年度執委討論確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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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 - 其餘時間, 或越區比賽, 若經雙方同意亦可.
| 比賽程序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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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為球隊由賽事安排開始, 至賽事完結後, 所需留意之所有程序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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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每隊將編有主客聯賽各一場, 各球隊必需每月為其主場提供場地.
主場球隊訂場後, 需於最少比賽日前七天, 於網頁論譠指定位置上匯報安排.
所有球隊, 有責任經常留意賽會網頁. 作客一方若發現對手已安排賽事, 需於三天內作實, 一般情況下, 客隊不能推卻主隊賽期.
如經主隊同意, 客隊可要求改期, 但場地安排之責任則落於作客球隊.
賽事待雙方落實後, 賽會即會代為安排球證. 而已正式落實之賽事, 賽前七天雙方均不可再作任何更改.
賽事落實後, 主客雙方均有責任留意網頁上"本月賽程"一欄. 所有賽事資料將以"本月賽程"一欄為依歸.
單計聯賽, 除每月既有之兩場主客賽事, 賽會有權不依照全季賽程序列加插場次至每月最多安排三場聯賽.
盃賽情況, 場地由抽籤時賽會指定之球隊負責, 其餘程序與聯賽相同.
開賽前, 兩隊需交出賽會派發之出場紙予球證作識別之用.
比賽後, 雙方領隊需為出場紙上簽署作實. 所有出場紙必需有兩隊負責人及球證簽署方為有效.
比賽後48小時內, 兩隊必需於網上論壇指定位置匯報該場之賽果及詳細紀錄.
詳細紀錄為是場賽事之半全場比數, 入球與領紅黃牌球員之中文全名.
而比賽後, 所有球隊均必需妥善保存所有出場紙, 直到該月之常規會議交回賽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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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賽制及賽程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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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將介紹本會三大賽事之賽制及賽程. 所有參與聯賽球隊, 除聯賽外, 亦已包括足總盃及聯賽盃賽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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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賽 - 分平日聯賽及週日聯賽, 各組皆有十至十二支球隊參與, 進行雙循環聯賽. 每組聯賽賽期為十一個月.
聯賽盃 - 每小組獨立進行之淘汰盃賽, 開季時將為各隊抽籤, 而每圈賽事需依指定月份進行.
足總盃 - 本會所有聯賽球隊, 將連同外隊聯合而成之大型淘汰盃賽. 賽事以單場淘汰, 八強前每圈抽籤形式進行.
由開季起先以外隊與次級組別進行首圈賽事. 次圈則加入超聯, A組等較高級別球隊.
足總盃負方賽 - 首次兩圈賽事, 首次落敗之球隊將落方負方組作賽, 進行獨立之單場淘汰賽事, 賽制與足總盃完全相同.
足總盃抽籤形式 - 勝方首次兩圈與及負方首圈賽事, 將以聯賽同組球隊不會碰頭為前題下進行抽籤.
以上所有賽事全個賽期為一年. 以平均計算, 每隊每月約需出戰三場賽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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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賽例及賽規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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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為所有參與本會賽事之球隊, 均需留意之賽規與及必均需遵守之賽例, 違者將依例處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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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球隊提供之場地必須為以上列明之石地足球場. 人造草或真草均絕不接受. 而雙方同意則可越區作賽.
- 每場時間為七十分鐘, 上下半場各三十五分鐘, 中場休息十分鐘.
- 聯賽賽事為勝者三分, 賽和各一分. 以最高分者為冠軍如此類推. 若分數相同者將先計得失球差, 再和計算對賽成積,
再者計算得球總數, 繼而紅黃牌罰分. 如以上情況全部相同者, 將作同等獎項論.
- 淘汰賽事作賽時間與聯賽相同, 但若發定時間賽和, 則雙方各派五名球員射九碼定勝負, 再和之則以九碼黃金入球直至分出高低為止.
- 而聯賽盃決賽, 足總盃勝負方八強或以後賽事. 發定時間賽和, 將休息五分鐘繼而作加時賽. 加時賽上下半場各五分鐘, 不設中場休息,
及不設金銀球制等. 再和則與上同以九碼決勝.
- 每隊最多註冊二十五人, 第一次最少登記七人. 而若註滿二十五人後仍需更改, 則再可更換五名球員. 即全季賽事最多可用三十名球員.
- 各球隊如需增加註冊球員, 將為每月一號計算. 即今天通知賽會登記, 新登記之球員最快可於下個月一號後方可出場作賽.
所有已註冊之球員可以取消註冊, 轉會之類, 詳見"註冊球員"細則.
- 每隊必需準備兩套不同顏色之球衣, 球員必須穿著整齊方可出賽.
- 整齊球衣為所有以編製號碼之球衣, 波褲, 波襪. 其他如長褲短襪等, 球證有權禁止球員出場作賽.
- 如有守門員撞衫問題, 守門員必須依照球證當時判決作出遷就.
- 球員可穿著白鞋(白飯魚)或石地boot作賽, 但真草有釘之波boot恕不接受.
- 球員可配帶護脛(pat)出場.
- 球員不可配帶任何飾物作賽, 球證有權要求處理有關問題, 未能遷就者球證有權禁止其出場作賽, 另球員可配帶膠框眼鏡出賽,
惟需自行負責其人身安全.
- 每場比賽, 每隊最多可更換七名球員, 已換出之球員不可再換入場比賽.
- 以國際足協頒佈之新例作賽, 惟不設越位.
- 每場賽事, 主客球隊必需帶備兩個賽會指定之真皮足球作賽, 由球證揀選足球開賽.
- 指定足球為火車頭四號(型號為KWB432或S432S) 及JOEREX四號(KWB432或KS-4).
- 每場賽事, 各球隊必須準時到場, 若至指定開賽時間十分鐘後仍未出席, 即由球証作實判決遲到球隊該場棄權.
除賽事作負零比三論外, 亦作即場棄權論處分.
- 若開賽時間有球隊未足人數, 則最少要有四名球員出場方可作賽, 不足四人出賽作作即場棄權論負零比三論.
- 賽前必需提交賽會提供之出場紙予球證核實球員身份, 如欠帶出場紙將依例判罰.
- 每場賽事只可派遣有效球員出場作賽, 有效球員為賽會派發予該隊最新之出場紙上列有名稱者, 另除卻停賽球員.
- 所有球隊絕對不可派遣非有效球員上場, 違之即作負零比三論及作即場棄權判罰.
- 如該場違規賽事, 違規球隊賽果落敗則賽果作實. 否則作負零比三論.
- 所有棄權賽事, 勝方將有權選擇勝三比零或擇日重賽一次(意即若再作安排時球隊再次棄權即作零比三論).
- 設紅黃牌制, 單場賽事, 球員領兩黃, 一黃一紅, 一紅即罰出場及需停賽.
- 聯賽單一球員累積滿三面黃牌, 盃賽單一球員累積滿兩面黃牌, 該球員亦需停賽一場.
- 停賽球員若被發現於停賽期間出場作賽, 除以上判罰外, 該球員則需再停賽兩場.
- 各主場及已指定之球隊, 必需於該月內提供場地作賽, 若於該月內未有安排者, 將依例處分.
- 作客球隊不可單方面要求更改或取消主隊之邀請. (雙方同意則作別論.) 除卻以下情況…
- 該隊之主場賽事與邀約賽期相差不足三天. (舉行如15/12賽事, 則13-17/12均可免戰.)
- 開賽前兩小時出現以下情況.
- 暴雨(黃/紅/黑)警告或雷暴警告/三號或以上颱風.
- 氣溫低於攝氏八度. (以天文台報告及賽會作實方為作準.)
- 場地被康文署收回.
- 如出現天氣情況惡劣而未有任何天氣警告, 經賽會同意下, 決定權將落於主場球隊. 但主隊必須考慮下個月前能否補回賽事,
否則改期後而未能就賽事安排, 仍依賽例判主隊未能提供場地論.
- 所有補賽必需於該月或下一個月內進行, 補賽場地依舊由主隊負責.
- 任何情況底下, 如賽事腰斬, 賽果將作以下判決.
- 視乎當時時間, 以下半場20分鐘為界線, 此時間前作零比零全場重賽論, 此時間後即以當時賽果作實. (時間以球証匯報作準.)
- 以三球作界線, 不論比賽至任何時間, 雙方球差相距三球, 賽果當作實論.
- 先以以上兩例為大原則, 但不論得出任何情況, 兩隊球隊之任何一方均有權反對賽果.
- 如經過以上兩例後得出情況, 雙方同意下即作落實論.
- 如經過以上兩例後得出情況, 任何一方表示反對者, 最終結果之判決權則落於賽會執委小組當中,
而經過賽會小組得出之結果, 作最終定案論, 雙方均不得異議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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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論壇使用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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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絕大部份行政均使用網頁論壇處理, 各球隊必需定期進入論壇報場或匯報賽果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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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各場賽事, 主隊必需於賽前最少七日, 為其場地於論壇上作賽事安排, 所有賽事均劃分特定約場區域, 敬請留言者必需於指定區域報場.
- 敬請留意, 報場之留言標題必需列明日期, 時間, 場地及指定對手.
- 而不論任何情況, 作客球隊必需回覆該場賽事能否應約等問題.
- 球隊有責任定時留意論壇紀錄. 未有留意論壇更新, 並不接受為推場之理由.
- 賽後48小時內, 必需於論壇上匯報賽果, 否則每場將依例判罰.
- 除一般行政外, 論壇設有多個項目予會員聊天使用. 但必需留意及嚴守以下事項.
- 建議有份參與石地王賽事之球員, 註冊時列明所屬球隊.
- 敬請尊重自己及其他留言訪客.
- 請勿粗言穢語.
- 請勿惡意中傷.
- 請勿人身攻擊.
- 請勿誹謗挑釁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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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如有意見反映或投訴等, 可選用'短消息'功能, 或見下文'投訴機制'一欄.
- 如有發現惡意中傷其他球員/球隊/賽會/球證等等, 將由最低停賽一場起計, 再由執委判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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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註冊球員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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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為註冊或增減球員需要留意之事項, 緊記30/04/2008為今季之註冊最後限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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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隊最多可註冊為二十五人, 除第一次球隊註冊外, 日後新加球員每位收取$20作行政費用.
新加之球員註冊後, 將第二個月一號後方可出場作賽. (舉例為1/1-31/1登記者, 即於1/2後方可出賽.)
所有球隊如欲註冊新球員, 只需於論壇使用短消息功能, 列名加入球員之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發送予賽會負責人.
而球員相片則自行張貼於出場紙上即可.
不論任何賽事, 所有球員只能註冊代表一隊出賽, 如有發現重複註冊者, 將即時全季停賽及由賽會決判後再作重複註冊之球隊另行判罰.
如球隊已註冊滿廿五名球員, 可最多取消五名舊有註冊而新加球員, 費用同為每位$20.
若取消球員註冊而並無新增球員, 則需額外繳付手續費$50. 以避免增加賽會無謂之工作負擔.
註冊球員或轉會事宜最後限期為30/04/2008.
已註冊球員亦可轉會作賽, 但轉會時間以每月為單位計算, 即需先於舊有球隊取消註冊起計, 最少一個月方可為新球隊作賽.
而全個轉會過程則手續費為$50, 由新球隊負責繳付.(舉例於1/1-31/1轉會者, 需至1/3方可為新球隊出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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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獎項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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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賽事設有多個獎項, 除獎盃, 獎牌, 水晶獎座等, 足總盃冠軍更將留名於賽會長年盃之上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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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賽 : 設冠亞季軍得獎盃一座及獎牌十五面. 另殿軍及神射手獎可得獎盃一座.
聯賽盃 : 設冠亞軍得獎盃一座.
足總盃 : 設頭四名得獎盃一座(雙季軍制)及冠軍得獎牌十五面. 另設神射手獎一名可得獎盃一座.
足總盃遺材賽 : 冠軍得獎盃一座及獎牌十五面. 亞軍可得獎盃一座.
金靴獎 : 全年賽期所有賽事完結後, 計算各射手之總入球, 設金銀銅靴獎各得獎盃一座.
(如因各組別球隊數目差異, 將因應球隊聯賽場數計出平均入球.)
最有價值球隊獎 : 由每組聯賽各球隊互相選出認為最有球品之球隊, 得獎盃一座.
最佳領隊 : 由每組聯賽各球隊互相選出認為最合作之領隊, 得獎盃一個.
最佳守門員 : 每組聯賽均由各隊互選出一名最佳守門員, 得獎盃一個.
體育精神獎 : 所有聯賽球隊罰分最少之三隊各得獎盃一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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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體育精神獎及罰則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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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聯賽球隊爭逐頭三名, 各得獎盃一座. 計分方法如下, 以分數最少之球隊為冠軍, 如此類推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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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事項
| 分數
| 罰款
| 附註
| | 每領一面黃牌 | 1分 | - | 單一球員累積三面需停賽一場.
| | 兩黃一紅 | 5分 | $50 | 該球員需停賽一場.
| | 直接紅牌 | 10分 | $100 | 該球員最少停賽兩場, 由賽會判決後作實.
| | 派停賽球員出場 | 10分 | $100 | 違規球隊如該場勝出將判負零比三, 而落敗則賽果作實. 但犯規球隊之入球則不作射手計算. 而違規球員則需補罰停賽兩場.
| | 派未註冊球員出場 | 10分 | $100 | 同上. 而若未有合理解釋者, 賽會有權即時取消該隊參賽資格.
| | 開會遲到 | - | $10 | 會議將準八時正開始. 遲到十五分鐘者罰款需於即場繳付.
| | 第一次開會缺席 | - | $50 | 遲到多於四十五分鐘亦作缺席論.
| | 第二次開會缺席 | - | $100 | 遲到多於四十五分鐘亦作缺席論.
| | 第三次開會缺席 | - | $200 | 遲到多於四十五分鐘亦作缺席論.
| | 棄權賽事 | - | $100 | 任何情況提早通知棄權, 而對手落實判負零比三後, 需罰款一百予賽會.
| | 不足48小時要求棄權 | - | $100 | 開賽前25-48小時棄權情況同上, 另需繳付全場球證費用.
| | 不足24小時要求棄權 | - | $300 | 開賽前24小時內棄權情況同上另再需罰款二百予對方球隊.
| | 所有棄權賽事, 球隊必需派員到網頁論壇主留言版留言作實. 時間亦以論壇留言為準. 而被棄權之一方則有權選擇勝三比零或重賽.
而如重賽但違規球隊再度棄權, 則以上罰款雙倍及作實三比零論.
| | 未有匯報賽果資料 | - | $50 | 以每場賽事計, 48小時內未有匯報賽果者則作判罰.
| | 未能提供主場賽事 | - | $50 | 除天雨撞期等情況, 不接受任何解釋判罰. 如於該月未能提供場地, 而至第二個月仍未能補回, 對手有權選擇違規球隊棄權作負論.
| | 欠帶出場紙作賽 | - | $50 | 可自行填寫球員名單如常作賽, 但必需以身份證予球證核實球員身份.
| | 賽後遺失出場紙 | - | $100 | 所有球隊賽後緊記妥善保存出場紙. 不接受交予球證或對方球隊等解釋.
| | 欠帶兩個足球作賽 | - | $300 | 若賽前對方拒絕作賽, 即作即場棄權情況論.
| | 體育精神分加滿30分 | - | $200 | -
| | 體育精神分加滿30分後每10分 | - | $100 | -
| | 只計紅黃牌加滿50分 | - | - | 賽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沒收按金.
| | 任何情況下棄權賽事三場 | - | -
| | 連續三次或累積四次缺席會議 | - | -
| | 以上所有罰款必需於下次會議時繳交.
| | 未有準時清繳欠費 | - | 20% | 如有欠費未清, 必需於下個月十號前清繳, 否則另罰欠費總額20%罰款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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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取消資格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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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次賽事之主辨目的僅為友誼性質, 故若有球隊觸犯以下規條, 賽會有權即時取消該隊參賽資格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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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派遣未有註冊之球員出場作賽而未有合理解釋者.
- 賽事中發生職球員出言恐嚇, 打架, 群毆等暴力事件. 賽會有權取消該隊或該球員之參賽資格. 嚴重者則交由警方處理.
- 被發現有球隊利用安排之球賽作賭搏之用.
- 若球隊連續兩場或累積三場缺席以編定賽事, 無提供應有場地, 不足人數參賽.
- 另於季尾總結, 如賽會認為球隊未能遵重賽會賽例或球品有問題等, 賽會有權拒絕其參與新一屆之賽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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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例會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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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履行友誼第一宗旨及加強球隊與球隊或賽會間之溝通, 本會一向高度重視每月之常規會議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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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各球隊均必需派員開會一次.
日期將定時於網上論壇主頁公佈. 正常情況常規會議於月尾之星期二至四進行.
每隊必需最少一名代表出席.
時間為準時晚上八時正開始, 遲到者即依例處分.
地點為賽會會址.
如無特別事故, 各球隊必須派球員出席賽會會議, 否則將依例判罰.
如會議當日與賽事撞期, 特許於第二日會議補回.
賽會一向高度重視開會出勤問題, 除會議當日編有比賽外, 謝絕早到早退或日後補會等情況.
一般投票事項, 由各隊代表表決, 如有和席則有待執委開會後定.
各代表必需開會最少一小時.
除常規會議外, 本會會定期籌組執委進行會議或網上會議, 除決議投票上等問題外, 亦協助賽會日後之發展,
希望每次會議各球隊均擁躍參與.
每次例會均收取該月之行政費($100)及一般罰款. 各球隊有責任準時繳交. 如會議當日未能繳付, 則必需於下個月十號前
存入賽會戶口, 否則將依例另加罰款20%.
每季完結, 將舉行每年一度之頒獎典禮, 各隊必需最少派一名球員出席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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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投訴機制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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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設有投訴機制. 所有投訴球證, 球隊或其他等, 必需於賽事進行後七天之內, 由該隊之負責人以書面形式提出.
否則如逾期提出, 球員擅自投訴等, 本會將恕不受理. 而當本會收到正式投訴後, 將於七個工作天內回覆.
另除賽會特準之個別判罰外, 本賽事將不設上訴機制, 所有已作實之賽果, 入球, 紅黃牌等事宜均不予上訴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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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費用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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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年度報名費為$1000, 另$500保証金. 任何情況下, 報名費將全數不獲退還. 而保証金則於賽事完結後全數退還.
另由開季起計為期十二個月, 每月將收取$100行政費用. 此費用包括賽會日常開支及開會收費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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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球證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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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場設職業執法球證兩名, 費用為三百二十元, 每場由兩隊平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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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足總盃勝負方及聯賽盃決賽賽事, 球證費用由賽會負責.
- 每場賽事開賽前, 球證必會核對各球員身份, 所有球隊必須帶同出場紙作賽.
- 必要時, 球証有權向球員核對身份証. 如球員未有合作者, 球証亦有權禁止其出場作賽.
- 球證有責任確保球員出賽之資格. 如賽後發現球隊派遣未註冊球員出賽, 將需退回已收之球證費用.
- 開賽前, 球證會代賽會檢查各隊有否帶同兩個足球出賽.
- 所有球隊及球員, 必須絕對尊重及服從球證.
- 賽會及球證會已有既定之溝通渠道, 球隊如對球證有任何意見, 歡迎向賽會發表.
- 以下事項為球證會與賽會之協議.
- 所有賽事安排, 必需最少48小時前通知球證會, 否則球證會有權拒絕賽事安排.
- 所有因天氣及外間因素影響而取消之賽事, 必需最少兩小時前通知.
- 如球證已到達球場執勤而球賽仍未開始, 因天氣或其他因素影響取消賽事. 兩隊需負責每名球証$50之特別車馬費.
- 任何情況下如因球隊問題導致比賽無法進行或腰斬之類, 則需全數繳付球證費用.
- 所有需要進行加時之賽事.(加時上下半場各五分鐘), 每隊需向球證額外繳付$20球證費用.
- 如天氣或其他情況影響, 開賽至半場前腰斬賽事, 每位球證收費$100. 如下半場開始後則需繳付全數費用.
- 如有一名球證缺席, 雙方球隊同意下亦可開賽, 費用為$200.
- 如雙方未能取得共識, 可以安排改期作賽, 費用為$200兩名球証.
- 如兩名球證同時失場, 將安排補賽而毋須繳付球證費用.
- 如兩名球證同時遲到超過十五分鐘, 兩隊球隊同意底下, 有權當作球證失場論.
- 於指定開賽時間後, 必需多候十分鐘作最後?限, 而如球證仍未出席方作失場論. 以上計算方法亦可用於球隊遲到作棄權論.
- 荃灣城門谷他及沙田排頭村需特別繳付每名球證$20車馬費. 另其他額外球場, 亦有可能需繳付球證車馬費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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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場紙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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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屆之出場紙均已附有球員相片, 請每場賽事, 球隊帶同彩色影印之出場紙作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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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球隊均獲派發屬於該隊之出場紙, 每場賽事必需帶備以作球隊出場之用. 若球隊有新登記之球員,
必需即時重新印制新出場紙上場, 新球員必需於出場紙上有其名字及相片方可出場作賽.
如已向賽會註冊新球員, 但出場紙上未有更新相片者, 新球員亦不可出賽.
出場紙上除郤兩隊負責人及球證簽署外, 不得有任何塗鴉, 而請各領隊於賽後簽署出場紙時,
亦詳細留意有否出錯, 若發現有任何問題請即向球證提出. 一經簽署後所有資料均為作實, 並不可再有任何更改.
而於每月例會時, 必須提交該月已進行賽事之出場紙, 否則有權作遺失出場紙論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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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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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本會賽事精益求彩, 除賽會努力外, 必需得到各球隊甚至球員努力方可, 以下為各單位需履行之責任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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賽會 :
盡力協助各球隊之聯絡及安排賽事
於賽後最遲三個工作天內更新賽會網頁.
安排妥當每月之例會事宜.
於會議後最遲一星期內公佈會議紀錄.
確保已安排之賽事安排球證出席.
盡力協助各球隊之各場賽事得以順利進行.
不斷提昇賽會質素, 務求為球隊作最優質之服務.
每日提供賽事預告及報導賽事結果.
每月最少揀選一場賽事作實地視察, 攝錄及網上報導.
球隊 :
安排該月內之場地.
出席已落實之各場賽事.
出席賽會例會.
於賽後網上匯報賽果及提交出場紙.
與賽會保持最高度之合作.
盡力協助賽會之一般事務及發展.
球員 :
以友誼第一為大前題下應付每場賽事.
以絕對服從及尊重態度, 遵從球證之判決.
保障自身及對手球員之安全, 盡量避免受傷. (賽會僅為主辨是次賽事, 如有球員於賽事中受傷或任何損失, 賽會將不會負責或賠償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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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特別事項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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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入球隊必需注意以下事項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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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新加入之球隊名稱, 必需為四個中文字或八個英文字母內. 另如球隊名稱與現有或以往曾參與本會球隊之名稱相同,
或球隊名稱有不雅成份, 賽會有權拒絕球隊參加.
每屆新加入之球隊, 於完季時賽會有權依其實力, 不按照昇降班制編配入新組別.
本會一向以比賽第二, 友誼第一為宗旨. 而所有參與之球隊必需以球品為先. 如發現新加入之球隊未能符合本會要求,
賽會有權終止其參賽資格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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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附注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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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所有條文細則, 將於賽會例會時由各球隊投票修改. 而賽會則保留隨時修改細節之權利, 參賽球隊均不得異議.
而如以上條文有未盡完善之處, 賽會將作權宜處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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